吉林市司法局 四项措施积极服务“健康吉林”建设
2020-12-22 13:57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健康吉林”工作任务安排,市司法局认真部署,紧抓落实,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各项任务有序进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线上+线下”同步宣传,树立全民禁毒意识。市戒毒办制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春运”期间禁戒毒宣传工作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戒毒办集中开展禁戒毒宣传活动,活动设置大宣讲展台2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创新组织开展线上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微信普法公众号开展禁戒毒政策宣传,增强群众抵制毒品的意识能力;指导各县(市)区戒毒办通过线上平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禁毒宣传短视频等资料传送至基层工作站,鼓励工作人员积极学习并通过微信、视频等方式就法规重点条款及内容向社区戒毒(康复)人员进行宣传讲解,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定期汇报学习心得;引导工作人员及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积极参与省禁毒办“禁毒烽火云点亮”、“禁毒知识云竞赛”等线上活动,广泛动员家庭成员及其亲朋参与此项活动,扩大禁毒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是优化工作措施,提升戒毒康复效果。根据人数和季节需要,为戒毒学员免费配备洗漱及被褥等生活常用品,学员大队按时发放洗衣粉、垃圾袋、拖把等生活物资,做到日常管理整齐规范;认真做好卫生安全工作,疫情期间,卫生所采取机关楼备勤、监管区执勤工作制度,值班医生共巡诊360余次,对号舍消毒百余次,在卫生局及各大队配合下完成垃圾清运30次。强化戒毒学员后勤伙食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四十八小时三餐留样制度》《食堂卫生防疫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学员及干警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对操作人员严格管理,共为后勤大队学员办理健康证20个;严把采购关,疫情期间,对采购物资及车辆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制度及消毒消杀工作,购入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对采购果蔬不定时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备案,做好检斤工作和食品保存工作;按照戒毒人员膳食标准,结合实际,制定食谱,保障戒毒学员营养摄入充分。
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有力做好重点人群心理矫治。制定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工作计划,创新教育方式,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间、犯罪类型、个体特征、悔罪表现等情况,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个别教育,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实施个案矫正,以心理矫正、心理干预、心理咨询等多种方式,及时疏导矫正对象心理障碍,增强矫正效果。截至目前,全市共举办心理教育59期,200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接受心理健康教育。
四是加大帮扶供给力度,促进特殊人群回归社会生活。积极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联合市人社局组织内容丰富的各类技能培训,建立健身服务供给机制,给予社区矫正对象更多关心关爱。目前,四个城区共有46人报名参加养殖、焊工、体育健身等技术培训,为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