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2022-07-21 08:23
近年来,吉林市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采取多项措施,着力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水平,经过多年努力,特别是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后,吉林市社区矫正工作初步实现了“执法规范化、教育科学化、监管信息化、帮扶社会化、督导常态化”,有效预防并减少了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全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加强阵地建设,基础设施规范齐备。目前,9个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绝大部分功能室齐备,技术设备齐全,日常管理规范,有效满足了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部分县(市)区更是结合实际,研究进一步扩建改造事宜,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运行有序。在市县两级政府建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完成两级社区矫正管理局的设立,社区矫正机构执法主体地位更加明确,社区矫正管理职能更为全面。
三是提升科技运用,信息建设逐步完善。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在线应用,实现统计、审批、监管信息化;启用人脸指纹识别系统,保证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时间;采取手机定位方式进行实时监控,定位率达到98%;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察系统全部建成,9个县(市)区司法局与司法部、省厅联网,实现互联互通。
四是严格监管措施,教育监管质量不断提升。实现矫正小组全覆盖,全面落实集中教育和社会活动要求,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各项工作。依法开展审前调查评估,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执法档案管理;对高、一般、低风险社区矫正对象采取分级、分类管理措施,突出管控重点人员,对再犯罪倾向较高、日常监管难度较大等重点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包保责任,对违法违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警告、提请治安管理处罚或收监执行,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无脱管漏管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