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双十项目” 助力企业发展——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
2017-06-17 18:33
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司法局的相关要求,在吉林市律师行业落实“三抓”行动,服务“双十”项目工作中,江城所围绕吉林神华集团有限公司、红星美凯龙商场建设项目、中凯建材港建设项目、中凯梦之城建设项目以及临江门中凯购物广场建设项目,积极提供法律服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组织专业律师团,落实“三抓”行动服务“双十”项目工作
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一九五五年,是吉林市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多年来,江城所培养了一批优秀的律师, 组建不同的律师团队,开展了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一是定点服务,保证专业高效。在落实“三抓”行动服务“双十”项目工作中,江城所挑选了关于房地产、土地、税务、资产重组、股权及行政诉讼方面的专业律师作为律师服务团成员。针对市局分配的对接企业,江城所根据每个企业的基本特点,指定具有对口专业特长的律师进行对接。作为江城所顾问单位的对接企业,江城所由原服务律师进行对接。上述对接安排,保证了对接及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二是深入交流,促进合作共赢。根据对接项目的相关信息,我所律师团联系了吉林市水利局和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有效沟通,与该项目的具体负责单位进行了对接。市水利局由下设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办公室张主任向律师团介绍了温德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项目是我市十大城镇化建设项目之一,主要是对现有主河槽岸坡及河中心两座小岛岸坡进行生态防护,防止因冲刷而产生的水土流失。建设过程中要修建3座低矮滚水坝、进行水质治理、新建人工湿地和引河入工湖,仅清淤就达93072立方米。承建方主动向我们提出了“所管辖学校违法抽取地下水处理问题”等咨询问题。李全胜律师现场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见,如该违法学校逾期整改,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应依法履行司法程序,以防止行政及法律风险。同时,考虑到社会稳定等因素,履行司法程序的过程需要相对较长时间,该学校可在放假期间完成自来水改造工程,不会对正常学校教学工作产生影响。对于收取水费问题,因处于行政处罚期,且该学校现在取水行为依然不合法,所以建议不收取,但可对超出行政处罚范围的部分进行处罚。
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我们取得了承建单位的信任,对方明确表示希望和我所建立长期的法律顾问关系,不局限于温德河水生态治理项目。
二、针对企业特点,提供法律服务的“交钥匙工程”
江城律师所为了使企业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且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认真制定企业特有的法律服务方案,首先以律师服务团为单位,深入研究企业所需法律服务的特点。其次是投入资源学习行业及企业的专业知识,并将这些知识融入到法律服务中去。再次是为企业量身打造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劳务合同等法律文书、提供即时的咨询服务。简而言之就是为企业,特别是新成立的企业提供“EPC(交钥匙)工程”服务,从公司的设立开始,根据公司特点制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各种协议书,帮助公司办理相关设立手续,作到专业、完备、合法合规、科学有效,例如,我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希望我所为其办理公司设立手续提供法律支持。在李全胜主任的带领下我们认真起草相关设立的法律文件,在为公司制作法律意见书的程序中,李律师多次往返于吉林省多地,核对投资人身份信息,深入调研,作出详实的法律风险评估,企业负责人只提出了基本的需求,我们却提供了全套的法律服务,很多风险防控意见企业根本没有想到,他们感到我们的服务十分周到,也为公司的顺利设立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三、提供事前法律服务,防范企业法律风险
江城所以提供事前法律服务为宗旨,防患于未然,大大降低企业法律风险。在江城律师所数十家顾问企业中,吉林市吉隆公路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就是比较有代表性的一家、涉及到公共交通安全的、关系百姓民生的成长性企业。在今年我所组织律师多次到该公司对其管理人员及相关员工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先后讲解了《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经过这样的法律培训,该公司员工和管理者对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刻和明确的认识。像这样的法律培训江城所律师在其他的顾问单位也在持续的、有针对性的开展,同时我所定期为企业做法律体检,提出法律建议。这样的法律服务内容取得了很好的评价。通过这样的培训和法律体检将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大降低,做到防患于未然,促进了社会、企业的和谐发展,同时也体现了企业法律顾问的真正价值。
四、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助力我市经济发展
吉林江城律师事务所,与时俱进,发挥专业律师优势,在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我所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办理行政案件近百件,多名律师成为行政案件领域的行家里手。自2015年为吉林市人民政府提供法律服务至今,作出法律意见近百件,多数意见被采纳,代理各级政府行政诉讼案件十余件,所有案件均胜诉。其中关于吉林市人民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设立吉林特色馆事宜,我所出具的法律意见受到吉林市人民政府的高度评价,并请我所律师代表参加了政府相关会议,我所会上发表了法律意见,被市政府采纳。
2016年,江城律师所被舒兰市人民政府聘为独家法律服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为舒兰市政府提供全天候的法律服务。江城所采取每周定期坐班,法律问题时时解决的服务方式为舒兰市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每周三,江城所指派两名律师到市政府法制办处理日常法律咨询,处理法律问题。对于急需解决的事项,江城所第一时间派律师到舒兰进行现场服务,保证政府行政有法可依,防控法律风险,受到舒兰市政府的好评。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法制社会建设的深入进行,在吉林市司法局的领导下,江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致力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合法利益,开拓进取,继续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制社会、文明社会、落实“三抓”行动服务“双十”项目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