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2020-12-31 14:57
12月30日,吉林市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由吉林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副主任刘磊主持,吉林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李富民出席会议并就推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吉林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深入贯彻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了社区矫正法立法宗旨和总体要求,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听取了吉林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吉林市社区矫正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吉林建设全局统筹考虑,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要方面一体推进;深刻认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是推进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在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不断深化社区矫正工作。
会议强调,要紧盯目标任务,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健全机制,严格社区矫正管理职责;要统筹资源,做实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要强化监督,确保社区矫正责任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要完善工作体系,做实做强社区矫正委员会。要推动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成员单位作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要健全良性运转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着力在执法衔接、社会力量引入、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提档升级。